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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怎么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4:37:49    

曾用名是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在填写表格时,如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需要将曾用名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如果个人没有曾用名,可以不用填写,或者填写“无”。如果曾用名较多,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并且用字要固定,不要用同音字代替。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则不必填写。

在填写曾用名时,应确保字迹清晰、准确,以便他人阅读。如果个人档案中有曾用名的记录,需要查阅相关资料,确定曾用名的具体名称及使用时间,并在表格中相应空格填写。

总结来说,填写曾用名时,应填写本人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并按照使用的先后顺序进行填写。如果没有曾用名,则可以选择不填或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