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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怎么上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37:37    

灾情上报是一个多步骤的过程,涉及不同级别的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涉灾部门。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初步评估与现场收集

灾害发生后,首要任务是进行初步的现场评估,判断灾害的规模、类型及其初步影响。

详细的信息收集是上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已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潜在的威胁等,同时收集受影响区域的基础设施、人口密集区域、救援资源等信息。

使用指定系统或工具上报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涉灾部门,应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

在特殊情况下,如网络通信中断或灾区条件受限无法登录系统时,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及新媒体等手段报送灾情,待通讯恢复正常后,应及时通过系统补报。

及时上报与持续更新

一旦发现自然灾害紧急征兆,灾害信息员应立即向村(社区)、乡镇(街道)两级应急责任人报告情况,并通过“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或电话、文字、图片、语音等方式报送信息。

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

信息核实与协调救援

上报灾情信息后,应尽快与现场指挥部或相关机构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核实,避免误报、漏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应积极协调现场的救援力量,包括专业救援队伍和群众自救互救,根据灾情的实际需要,协助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

正式报告与存档

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报送灾情时,有条件的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但电话报告时应做好电话记录备案。

乡镇(街道)向县(市、区)上报灾情时,一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并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字;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

系统上报与系统管理

灾害信息员通常通过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提供的系统上报灾情,具体上报系统可能因地区、国家和灾情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灾情上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通报灾情,从而启动相应的救援和救灾工作。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灾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被上报,以便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的救援和救灾措施。